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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针对近年来一些不法厂家和商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酒、假药、伪劣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案件不断出现的情况,天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并在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的基础上,与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2011年1月至今年3月,天津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37人。审查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55人,收到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判决38人,有的被判刑期达到7年。
2011年9月,天津市某区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中,发现该区某村发生多起制售假酒类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涉案金额近400余万,侵犯的注册商标达20余种。为了加大对此类殃及民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该院指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成立专案组,专人办理此类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加快了案件审查速度。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该院及时派员深入发案村镇调研,了解犯罪的原因和特点,在调研的基础上,该院主动联系本区公安、工商、质监、食品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商定打击和治理制售假酒犯罪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纪要,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和分工。经过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在打击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思想觉悟,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堵塞漏洞,预防犯罪。目前该村制售假酒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通讯员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