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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苹果有义务尽快移除未授权作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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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姚芃“有作家反映,苹果商店出售的一些由作品编辑成应用程序的软件中有一些未经授权的作品。经初步调查,情况是属实的。苹果公司应该在最快的时间里移除这些作品。”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表示。

  阎晓宏是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这一问题的,他说,按照法律规定,在接到投诉,即权利人发出通知后,苹果公司应该在最快的时间里移除这些作品。如果不能做到的话,按照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苹果公司将负有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据介绍,一些著名的作家和权利人还反映说,苹果公司在苹果商店销售的产品是中文的,但是却要求他们用英文投诉。阎晓宏认为:“这可能有技术上的问题。也许是在中国公司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必须把这个问题放到美国的苹果总部来处理。”但无论如何,苹果公司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应该重视中国市场,对反映的问题应该有积极的回应措施。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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