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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乳源人民法院以人民陪审员为主体,成功调解两宗工程纠纷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2010年10月,乳源银龙电站改造扩容,工程负责人骆某将长度为448米水渠的加宽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朱某,约定朱某将水渠内墙拆除并加宽1米。施工中,电站为提高工程进度,另派一个工程队协助施工,且对施工项目的改变只作口头约定,工程结束后也未及时结算。2011年5月因特大暴雨引起水渠内墙一处山体塌方,造成电站重大损失。骆某认为这是朱某不按要求施工引起的,要扣除朱某工程款。为此,朱某将骆某起诉至乳源法院,要求骆某付清工程余款3万余元。骆某则反诉朱某,要求朱某赔偿各项损失11万余元,双方矛盾一度达到剑拔弩张的地步。
乳源法院受理后,认为这两宗因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引起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双方均没有充分的证据,若将官司打下去,必须进行工程评估、质量检验、安全事故鉴定等复杂程序,费时、费财、费心,并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为及时化解矛盾,减轻双方诉累,该院决定将两案合并,并邀请长期从事水利工程管理、有工程纠纷处理经验的人民陪审员黄宇平参与审理。
黄宇平参与审理后,认真了解案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邀请双方信赖的朋友两次勘察现场,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矛盾得到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