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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获得社保一次性补偿55800元
新快报讯记者 任磊斌 陈文 孟祝斌 通讯员 邓莉 姜文明报道
昨日在海珠湖区内的“果园办”,海珠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区负责人通报了万亩果园征地的通报情况。海珠区常务副区长刘捷透露,到昨日为止,8条涉及征地的村,只有土华村(经济联社)未曾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刘捷强调,目前征地的10700多亩果园地上只会进行果林和湿地修建,征地之后绝对不会在这些林地上搞商业开发和房地产开发。
据悉,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和经济组织以及政府补助缴费的档次分为五档,其中个人缴费最高档为130元,经济组织为60元;而政府市区财政补助经济组织和个人共计120元。按照这个缴费水平,参保人按照最高档次参保缴纳15年养老保险所需的费用为55800元。也就是说,此次万亩果园被征地农民所需的参保费将由征地主体和政府补贴全部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补助的55800元/人将为专款专用,并不会发现金到被征地农民手中。至于有村民抱怨无医保的问题,海珠区人社局解释,目前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仅规定解决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资金,暂没有政策规定要解决医保资金。在村民的看病保障方面,万亩果园征地所涉及的村民已有59.2%参加了广州市新农合医疗。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