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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打防疫针出现异常反应怎么办?产生的治疗费用如何报销?日前,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开始施行,今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有准可依了。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都可获得一次性补偿。
根据《补偿办法》,老百姓打防疫针出现异常反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只要符合社会救助、就业援助条件,都可优先纳入政府社会救助、就业援助范围。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其中,造成死亡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丧葬费和死亡补偿金;造成严重残疾的补偿费用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考虑到接种疫苗的不同,补偿方式也有差异。政府免费提供的第一类疫苗(含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出现异常反应,治疗费用可以医保报销,补偿费用由各级政府承担;市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治疗费和补偿费都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省卫生厅表示,因疫苗质量不合格,或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相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该如何寻求补偿?《补偿办法》明确规定,市民接种疫苗后出现疑似异常反应,可向县卫生局报告并申请调查诊断,由县卫生局派出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接种市民如果出现死亡或严重残疾,市卫生局将委托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接种疫苗的市民可携带补偿申请书、就诊病历、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申请异常反应补偿,对补偿决定没有异议后,可领取补偿款,对补偿决定不服也可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