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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1日电(记者席敏)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1日介绍,截至目前,山东省开展治安保险的县(市、区)达到99个,全省占比达77.34%。山东已逐步形成综治组织、公安协调、监管支持、人保推进、群众参与的治安保险发展格局。
近年来,山东治安保险的社会防范能力明显增强。治安保险工作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进一步结合,成为社会综合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缓解基层综治经费紧张、警力不足等现实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山东省治安保险参保基层单位已有5217个,参保居民户达519万户,居民户覆盖率达20.65%,治安保险走进更多百姓家庭。
目前,山东省农村治保会达到85890个,人数为29.32万人;建立社区警务室3935个,占社区总数的95.6%;8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全面下降,盗抢机动车案件下降14.93%,基层治安持续稳定。
山东省在治安保险保障内容方面也实现新突破,在农村治安联防模式继续稳步推进的同时,部分地市积极探索专业市场治安保险、沿街门店治安保险等各具特色的保障机制。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治安保险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体现。目前,山东省治安保险保障金额达243亿元,处理各类赔案3.2万余笔,已决及未决赔款总额逾3500万元,治安保险成为社会风险的调节器和平安山东建设的稳定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