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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泰来县张番购买一本假发票骗取税金3.1万元,获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冬季的一天,个体户柳浩问张番(税务局临时工)能否帮助整发票,张番回答能整。后张番为非法获利,从哈尔滨购买一本假发票,先后两次交给柳浩,并让其对外开具发票时按照每张发票的票面额代收2%税款,然后将税款和发票存根联交给他。2010年11月至12月,柳浩先后三次将“税款”共计人民币3.1万元交给被告人张番。案后,赃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泰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番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并主动缴纳罚金,对被告人张番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番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当事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