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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我市“2011年度镇街节能考核预备会议”在市经信局召开。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度镇街节能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2011年度镇(街)节能考核工作全面启动。根据《方案》,被评为“未完成”等级的镇街的相关负责人,将面临“问责”和“一票否决”。
定量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
从4月17日起,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8个小组,将对全市32个镇街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展开为期1周的节能考核工作。
据悉,本次考核以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采用量化考核的方法,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20分。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共30分,为定量指标,亦是否决性指标,未能完成该指标的,一律纳入“未完成”等级。
据悉,此次考核中,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镇街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分节能机制、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基础性工作等五方面内容,满分为90分。
而考核的结果,则分为超额完成(115分及以上)、完成(95分及以上)、基本完成(75分及以上)、未完成(75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十一五”节能总目标的,考核结果一律为“未完成”等级。
“未完成”将问责镇街领导班子
据介绍,各镇街节能考核的结果,将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联合报市政府审定后,交由市委组织部依照相关规定,作为对各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对考核结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镇街,由市政府结合全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相应的表彰,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于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镇街,应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抄送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并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镇街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镇街,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市暂停对该镇街新建高耗能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对各镇街节能指标的分解,是本着“节能责任、节能潜力、节能能力相均衡;经济发达、能耗量大的镇街,节能任务适当加重;鼓励后发镇街发展,节能任务适当减轻”等3大方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