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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每周多为百姓服务一天有何不可?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18: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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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夏同心县发通知,要求自4月份,该县各乡镇(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星期六照常上班。该县政府人员称,此举是为县内重点工程服务,只是阶段性调整(4月12日《新京报》)

  也正是这样的新闻,没想竟有个别公务员群体发牢骚,认为地方违反了法律法规,又拿什么“劳动法”“作秀”,又是这个法又是那个法的当借口,总之,每周少休一天,极是情不自愿。

  在此,我不禁要试问一下:作为社会高素质高水平的公务员群体,每周多为人民百姓群体多服务一天,如此奉献精神岂能苛刻?

  公务员群体是特殊群体,公务员队伍的每一人员都应当不同于社会的其他群体,讲求的当是大无畏的奉献精神,服务人民当无私利,不计个人得失。

  我们的社会,当一个地方的民生工程举措极多之时,公务员群体当冲在最前沿,这是党和人民所赋于我们的神圣职权和使命,也是人民百姓们的重托。讲求无私的奉献精神当是每一位人民公仆所应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要求。

  我赞成宁夏同心县委县政府在民心工程压力大的前提条件下,要求公务员每周少休一天,讲求无私奉献精神,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决定。作为公务员群体不当苛刻,实当极力支持。

  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公务员群体也是有家有业的,他们工作辛苦,压力极大,收入也是相对有限,让他们为了社会的事业每周少休一天,对他们的情绪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党和人民既然将神圣的职权赋于我们,就当不辱使命,无怨无悔,不计一切个人得失,无私奉献于我们的社会,造福于人民百姓大众。您说是吧!(冯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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