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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私分贫困生补助,岂能免职调离了事?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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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开云

  4月6日,某论坛上出现一个举报帖,发帖人谈到,在四川省安岳县两板桥镇看到一则实名举报传单,一位名叫秦延民的教师在传单中举报两板桥镇一学校领导冒领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4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学校领导冒领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真是丧尽天良,人们不禁要问:学校领导难道比贫困家庭寄宿生还穷?

  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是惠及贫困家庭的民生工程,但是,两板桥镇的这所学校领导不仅冒领,而且带领老师虚造学生名册,私分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特别令人气愤的是,上级领导为了避免全县学校冒领内幕暴露出来,暗示各校领导只要退出上学期的一部分,便对以前冒领的款项不再追问。这是什么态度?完全是包庇纵容、共同“作案”。不知这“上级领导”是什么“上级”?有哪些“领导”?

  安岳县教育局调查之后的结论是“该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不到位情况属实”。好一个“不到位”,玩什么文字游戏?到底是“发放不到位”还是真如教师实名举报所说的“冒领私分”?

  即使是“发放不到位”,也不能“发放到位后”就万事大吉,更不能将学校领导免职调离就了事,必须查清“发放不到位”的原因,给贫困家庭寄宿生一个答复,给全社会一个答复。如果是“冒领私分”,当然不能退款了事,也不能轻描谈写地处分学校的两个领导了事,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冒领私分应以贪污论处,这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知当地纪委、检察院是否介入了调查?是否会将案件移送法院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教师实名举报“学校领导冒领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一事将如何收场,公众期待一个经得起检验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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