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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宿华文通讯员黄树锭)4月12日,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在保持现有机构建制不变的前提下,在案件分流方面打破以往案件按刑事、民事、行政类归口审理的格局,构建适应简易程序案件以主审法官为中心、适应普通程序案件以审判长为中心,相对固定合议庭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的新的审判运行体系。
据悉,去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部分基层法院试行“综合审判机制”改革,破解部分地区法院法官短缺难题。濠江区法院被确定为广东省13个试点基层法院之一,也是汕头市唯一的试点法院。
据濠江区法院院长陈林玉介绍,新的审判运行体系在案件分流方面打破了以往的归口审理格局,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行政执行的审查程序以及执行异议之诉、执行追加被执行人之诉及执行异议审查听证案件,随机分配到若干个主审法官或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实行综合审理。这一改革在遵循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原则的前提下,强化合议庭职责,确保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建立法官责、权、利高度统一的审判机制。此举有利于调整优化法院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提高法官素质,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为了提高全院法官审理不同类型案件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濠江区法院此前安排了多位资深法官专题授课,并立足该院实际,通过实行文书正签和副签制度、设立业务咨询委员会等创新举措,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