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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萍乡市委呼吁改善农村留守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13: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政协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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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留守妇女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关爱的社会弱势群体。破解农村留守家庭的‘留守’之痛,改善留守妇女生存环境、发展条件,是各级政府、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民盟江西省萍乡市委日前在一份调研报告中呼吁。

  此前,民盟萍乡市委会深入农村,对留守妇女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后发现,在该市农村妇女390670人中,留守妇女约15600人,约占总数的4%。并且这一群体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较弱,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85%以上,大多数缺乏生产发展相关技能以及受培训的机会;劳动强度较大,身体状况堪忧;教育力不从心,孩子缺少关爱;文化生活单一,精神生活匮乏;而且,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夫妻聚少离多,婚姻家庭也不稳定。为此,民盟萍乡市委建议,应营造关爱留守妇女良好环境。推动村镇、社区建立完善的治安制度,确定专人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政策扶持。组织留守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参训比例;依托“妇女之家”,拓展实施关爱行动的载体和平台,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教育引导,深化对留守妇女的维权服务;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妇女。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制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进入城镇就业,让农村务工者尽可能多的留在本地务工,有利于农民工兼顾农业生产和留守家属生活。(汤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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