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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每村每年不少于3万元在国内率先实现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常年经费财政预算全覆盖
记者4月19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近日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将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纳入财政预算。至此,成都在国内率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常年经费财政预算全覆盖。
根据《意见》,从今年起,成都市每年将为每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落实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全市将落实保障资金1亿余元。新设1亿元的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发展。市、区(市)县两级分别设立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市本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各区(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政府采购文化活动等。今年,成都市安排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性经费总计达5.4亿余元。
《意见》提出,到2013年,成都市构建起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15年,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完善配套,全市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多彩,城乡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达85%以上。到2015年底,完成成都大剧院、成都图书馆新馆、巴金故居博物馆、川剧艺术中心三期工程、金沙旅游实景剧场(杂技剧场)建设;完成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人人看”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阅报栏(屏)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成都市将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产品菜单,形成“点菜式”定制配送机制,吸引城乡群众广泛参与文化活动。政府将建立面向社会采购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产品的供给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
在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方面,成都市将实施“百千万工程”:开设100所以上的市民文化艺术学校(辅导站);拥有千名以上持证上岗的文化艺术专业辅导员队伍;推动成立成都市文化志愿者协会,到2013年形成上万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每个村(社区)落实1名享受财政补贴的宣传文化辅导员,在全国率先解决基层文化专门工作人员的配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