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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3年处理完现有违建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1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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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昨天同时提交关于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的调研报告。今年广州全市将启动分类处理违法建设,组织各区政府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力争用2―3年的时间完成现有违法建设的处理工作。

  去年下半年违建呈现高发趋势

  据初步统计,2001年―2011年5月31日,广州市现存违法建设16070宗,总面积936.31万平方米。其中白云、天河、番禺、增城是违法建设高发地区,约占全市总量的75.7%2011年下半年,广州市违法建设逐步呈现出高发的趋势。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制止违法建设647宗、面积16.48万平方米,清拆违法建设84宗、面积2.72万平方米,有效制止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

  报告透露,广州市查违办将组织各区政府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力争用2―3年的时间完成现有违法建设的处理工作。

  合理需求难疏解村民违法建房

  为何违建屡禁不止?

  报告指出,重要原因之一便是部分合理的建设需求得不到疏解。目前,占广州全市违法建设总量相当比例的村民和村社集体类违法建设,很多都是由于广州市村庄规划的不可操作、用地指标限制、政策导向不明确等原因导致村庄规划难以落地。近十年来停止核发宅基地证,村民建房审批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再加上正常报建手续繁琐、门槛高、审批周期长等原因,导致村民难以报建、不愿报建,出现了大量拆旧建新、拆小建大、拆低建高、加层加建等村民违法建房现象。

  为此,广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尽快出台符合广州市实际的村民住宅规划建设指引和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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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处违建不给力 领导或丢乌纱帽

  昨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草案)》。草案赋予城管部门现场查封权,并且规定查处违建也列入了领导考核内容。

  按照草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在建违法建设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自行拆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城建环资委提出,为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制止在建违法建设的时效性和提高执法效率,应该赋予其在制止在建违法建设时依法查封施工现场的职权。

  修订草案还增加了查处违建列入领导考核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考核体系,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实习生 刘雪松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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