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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19名查处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案件5起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6日,西宁市警方对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了整治。
4月16日,在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治安总队、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指导下,城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辖区南川西路和礼让街派出所对辖区长江路三角花园周边十余家洗头房和南川西路红星村15家小茶园进行了突击检查和治安整治。行动中,抓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19名,查获管制刀具8把,斧头、铁锹、镐把等6件,现已全部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当日,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督察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各分县局治安大队的配合下,对西宁市保安服务市场开展了清理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共查处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案件5起,其中城东区1起、城中区两起、城北区1起、东川工业园区1起,收缴仿警服及各类警用标识31件。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力推进了西宁市保安服务市场规范化经营和发展,同时也暴露出各级治安部门在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阶段,西宁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保安服务市场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从而促进西宁市保安服务业规范有序、快速健康发展。
据民警介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持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审核工作,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撤销备案。(作者: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