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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要等上4个月层层审批的局面有望改变,相关条例修改今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 吴璇报道
拆一处违建,审批程序要等4个月之久。在昨日的羊城论坛上,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大叹因审批时间过长、程序复杂常导致“拆的不如建的快”。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今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对相关条例进行修改,这种拆除违建等待层层审批的局面或被改变,城管或被赋予现场查封权。据了解,全市目前还存在1万多宗、936万平方米的违建。
广州违建还有936万平方米
“违建者会和我们开展疲劳战、拉锯战、麻雀战等等,广州市的违建存在多发性和普发性。”在昨日的羊城论坛上,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丁岩大倒苦水:广州的违建虽不是全国最多,但现状令人揪心,工作力度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
丁岩透露,近十年来,广州市每年拆除的违建数量保持在150万-200万平方米,截至去年,广州市还存在10600多宗、面积936万平方米的违建。
丁岩分析,违建多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城中村,主要用于出租,其中农村宅基地和村集体土地建设的违建占总量的33%和28%,两者的数量占总数的三分之二。
拆违审批一般要等4个月
国土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广州的拆违工作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2008年以前,广州的违建数量在全国是数一数二的,现在已经拆除了90%了。但目前我们的查处程序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发现违建后,城管要层层上报,等批下来之后,违建都已经建成,既成事实后再去拆除,一个是损失大,其次拆除的难度也大。”
市城管委巡视员孙金龙对此也表示无奈:“审批下来一般要等4个月的时间,4个月对现在的建设速度来说,足可以建成大楼。但我们也没办法,否则执法部门就是程序违法,到时不是我们把违建者抓进去,而是我们被抓进去了。”
除了执法程序的问题,来自白云区的城管工作人员也大倒苦水:“目前城管部门只对‘物’有控制权,对‘人’没有,一旦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城管很无奈,处理不好还要承担骂名。”
城管或被赋予现场查封权
对于相关立法问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易松厚透露,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旧条例已经实施了11年,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日益变化的现实状况不相适应,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进行修订,“修订草案已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将进行一审。”
易松厚透露了草案的两个亮点,他说,草案首先明确提出了属地管理,区县、镇街要对辖区违建负责,市政府要对其进行考核,如果违建数量增加了或控违没有达到效果,要问责;其次,草案为城管拆违提供了一些新手段,“就是针对以前发现违建,城管要层层上报、等待批准的规定进行修改,赋予城管现场查封权,以达到一旦发现违建,能够及时制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