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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里制假 业主也将受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23: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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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厦出台“三打”处罚新规

  本报讯(记者董哲)针对少部分租屋的业主将出租屋出租给“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人员的情况,塘厦镇日前出台了出租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如果租用人员违法,出租屋业主也将跟着受罚。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最大限度挤压违法人员的生存空间。

  有业主与违法人员勾结

  当前,“三打”专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对“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范围之广、打击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在“三打”工作中,执法人员对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执法时,少部分出租屋业主对此并不理解,认为其是合法经营,为何要受到检查;不少出租屋业主还与违法人员勾结,甚至出现阻碍执法的行为,影响极为恶劣。

  为此,塘厦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出台了《出租屋管理员巡查管理工作制度》、《塘厦镇出租屋防范涉“三打”案件工作制度》,在确保对各出租屋进行有效管控的基础上,形成上下一体的联动机制开展“三打”。

  制度规定,若在社区新莞人服务站辖区内出租屋发现有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情况未及时上报的,取消该服务站专职副站长当年的评优资格。

  制度还规定,将严格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要求,对未按要求启用闭路监控设备、聘请保安员、落实登记制度的出租屋进行重点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的出租屋业主及包租人,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绝不姑息,不给夹杂在流动人员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留任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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