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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4月6日,本报分别以《美丽海岸线岂容违建又毁绿?》《城管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为题,报道了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机构在市南区莱西路靠近海边滨海道路附近建设小板房一事,城管部门也已对该处违法建筑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然而十几天过去了,拆除板房的限期已过,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的小板房仍然矗立在海边。
昨日,记者从市南区城管执法局江苏路中队了解到,该岗亭确实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中队已于4月5日下午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十天之内自行拆除,如今,十天已经过去,城管部门将按照程序,上报上级部门申请强制拆除此处板房。
记者曾就此事多次联系了市海洋与渔业局,询问不拆除此处违法板房的原因。然而,该局新闻办的周姓负责人却以各种借口对记者的采访进行搪塞敷衍,后来干脆就不接记者的电话了。目前,我市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大干三百天市容整治行动,全市上下都在各司其职,努力美化和提升城市的市容环境,而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这间小板房却像个破坏环境的“钉子”,扎在了美丽的海滨上。这根“钉子”还要扎多久?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