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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东莞市桥头镇松景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及 桥头镇中心城区【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13: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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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本镇完成了东莞市桥头镇松景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及桥头镇中心城区【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成果。在控规调整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单元规划报市“三旧”办审批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研究范围为工业大道以东,宏达路以南,宏达六路以西,桥光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为12.61公顷,其中享受“三旧”政策范围用地面积8.44公顷。由本单元规划引起的桥头镇中心城区【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一并公示。

  二、公示时间:2012年4月6日至5月5日。

  三、东莞市桥头镇松景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及桥头镇中心城区【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dggh.dg.gov.cn)。

  (二)现场展示: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八楼规划管理所规划展厅。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附有意见和建议提出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城区东城中路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管理科”(邮编523129)或“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八楼规划管理所”(邮编523520),信封表面须注明“桥头镇松景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及桥头镇中心城区【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意见”。

  五、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听证机构(法规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桥头镇“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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