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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边检总站推出六项措施 力促天津口岸大通关

天津边检总站副巡视员许力夫接受采访
人民网 天津视窗4月18日电:为全力支持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天津口岸开发开放,促进天津口岸大通关,打造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世界一流口岸,天津边检总站紧密围绕提升天津港口综合竞争力和通关效率等问题,决定推出六项措施:
一、对港区实施分类管理服务模式。在对港区实行等级评估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对封闭条件好、安保设施完备、自管水平高的港区及船舶,采取优先签发海港证件、船舶到港即可作业和上下人员等便利措施。
二、为在天津港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船舶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在港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出入境(港)船舶,在确保动态准确的前提下,边检机关在办理船舶入境(港)手续时,一次性办结出境(港)边检手续,进一步提高边检速度,压缩边检时间。
三、推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电子化管理。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港作业完毕后,边检机关在办理船舶出口岸边检手续时,不再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员携带出口岸手续纸质联系单据进行盖章确认,而是在办结船舶出口岸边检手续后,直接通过天津电子口岸平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手续办结确认即可,缩短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手续办理时间。
四、简化船舶在天津港内作业的边检手续。国际航行船舶在天津港内不同边检站之间移泊不再报送单据;允许信用等级良好的船舶代理公司代理的国际航行船舶在锚地待泊期间进行加油、加水、航修等紧急作业,并放宽其办理中国籍船员登船手续提供的《海员出境证明》填写要求;对出入境(港)船舶,不再需要向边检机关提供有船员本人签字并加盖船章的《船员物品申报单》,只需提交向海关申报的单据传真件或复印件即可;允许航修人员随国际航行船舶至锚地开展检修,减少国际航行船舶在港滞留时间。
五、简化登外轮许可类证件办理流程。取消外地临时来津人员办理《登轮许可证》需船舶代理公司开具介绍信的规定。简化边检机关对申请登外轮人员和搭靠外轮船舶的审批环节,实现登外轮人员、搭靠外轮船舶资格审查、证件签发原则上一次性办结,确保服务对象快速办结边检手续。
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打造一流的边检队伍。边检机关不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赞助费,为促进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严禁民警私自接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吃请、馈赠,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树立边检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保持边检党员的纯洁性。
下一步,天津边检总站将深入推进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主动顺应社会各界对边检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继续加强对出入境(港)船舶、邮轮游艇、旅客员工查验等边检政策的调研论证,进一步推出便利通关的新举措,努力服务于天津口岸大通关建设,为打造开放、现代、文明、便捷的世界一流口岸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