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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株洲讯 (记者 谢敏 通讯员 阎俊 谭晓芬) 昨天上午,株洲市民张先生从人民路斑马线上准备横过马路,一辆黑色奥迪汽车插了上来,差点撞上他。
张先生一怒,随手将手中的袋子砸向汽车车窗。奥迪车的前挡风玻璃裂开一道缝。
张先生手里的袋子是棉制编织袋,里面只有牙膏、牙刷、剃须刀和毛巾。
奥迪车主余先生拨打了122。赶来的交警认为,张先生没有受伤,不应按交通事故处理。
而余先生的车别的保险都买了,偏偏没买玻璃险。余先生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赔偿自己的损失。
张先生觉得余先生也有责任,于是两人决定报警处理。
报警后,两人来到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巡警大队矛盾调解室。
“最少也要四五千元,去4S店更贵,要七八千。”余先生告诉民警车玻璃的价格,他坚持要按原装玻璃价格赔偿。
张先生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虽然自己没受什么伤,但对方的驾车方式也不对。
民警将两人分开进行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
张先生答应赔偿余先生的损失,余先生则降低档次,安装一般玻璃。
在调解意见上按了手印后,张先生与余先生一起去了汽车修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