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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拟定于5月在长春市召开吉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据了解,吉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拟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三档设置:第一档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生活用电量确定,此档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将覆盖80%以上到95%居民的生活用电量,电价提价标准为0.05元/千瓦时;第三档提价标准为0.3元/千瓦时。
26人将参加听证会
消费者占据11席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6名,由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专家学者、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组成。其中消费者1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4名、专家学者3名、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6名。
本次听证会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消费者名额将随机选定
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按行政区划公开随机选取产生。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由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组成,其中城市居民参加人5名、农村居民参加人5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参加人1名。长春市产生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人各1名;其他各市、州产生参加人1名,具体参加人身份(城市或农村)名额公开随机确定。报名时间截止后,省物价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公开随机选取;对出现已确定的参加人身份名额空缺时,按其缺员身份在其他地区同身份报名者中选取。随机确定的事项或选取参加人将由公证机构派员现场公证。
参会人员要满足五个条件
根据要求,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者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吉林省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二是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了解电力行业的基本情况;三是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四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五是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省物价局聘请。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由省物价局委托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地方水电公司推荐产生。旁听人员在长春市产生,通过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记者 解翔童 骆家烨/报道)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零时起,2012年4月22日零时止。
报名办法:报名者可直接登录省物价局门户网站(http://wjj.jl.gov.cn/)报名。报名期间,省物价局每2天1次将整理出来的报名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中,如报名者没有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可继续进行报名。听证会举行15日前,省物价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名单。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431-88505017
居民生活用电的三档划分依据及电价变化
第一档:覆盖80%居民的生活用电量,电价保持不变
第二档:覆盖80%以上到95%居民的生活用电量,提价标准为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提价标准为0.3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