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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力争上半年出台公租房管理规定今年计划建3.9万套保障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13: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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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8日讯 安居才能乐业,保障房承载着许多中低收入家庭的期待、梦想和希望。在哈市近日组织的“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媒体看哈尔滨主题采访活动中,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宣峰现场介绍,今年,哈市计划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3.9万套,并力争上半年出台《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让更多困难百姓受益于保障房。

  今年,哈市计划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3.9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8万套,经济适用住房6000套,廉租住房2000套,公租房3000套。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630套,占年度计划的11.9%。预计10月31日前3.9万套全部开工建设。未来5年,哈市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全面完成城区四环路内棚户区改造,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2万套。其中,主城区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7万套,包括,廉租住房6500套、经济适用住房1.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万套和棚户区改造4.65万套。十县市和呼兰、阿城区完成4.3万套。

  保障房一旦开工建设,就要保工期、保质量、保配套。加大工程建设力度,从形象和工程进度上,确保回迁安置项目年底竣工。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督,每个项目聘请2户回迁居民全过程参与质量监管,回迁安置房品质要与项目商品房品质持平,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此外,《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已形成初稿,争取上半年出台实施。加强保障性住房统筹管理,从项目立项、规划建设、资格准入、审核管理、配租到后续管理等形成一整套有序衔接的运行机制。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分配的公平公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选聘优秀物业企业,确保回迁安置小区后续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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