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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的赔偿都弥补不了我失去母亲的悲痛,但是你们这么倾心倾情维护我的权益,我感到很欣慰。 ”近日,原告许某拿着被告给付的赔偿款,激动地向黄山市屯溪区法院速裁庭的法官连声道谢。
去年底的一天,许某的母亲舒某在行走时被一辆重型作业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赔偿等协议,许某今年3月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肇事者及其雇主告上法庭。屯溪区法院速裁庭受理此案后,当即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入情入理的分析和不厌其烦的劝导。经过多次调解协商,最终达成由被告一次性赔付13万元的协议。
据介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普通案件审判程序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内结案,这些时限还不包括延长、中止等法定情形。一起案件,按照审查立案、受理、送达、答辩、举证、开庭、调解或判决等一套严谨的常规法律程序走下来,即使再简单的案件至少也得几十天,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增加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屯溪区法院积极探索,2007年6月在全省率先建立速裁法庭,对于事实简单的民商事案件,直接由立案庭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并在注重调解方式结案的基础上,尝试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实行判决结案。近5年来,屯溪区法院速裁审判案件由最先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财产损害、雇员受害、欠款等简单民事纠纷案件,扩大到道路交通事故、物权、租赁、合同、金融、合伙、物业等民商事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也由最初的几百几千元上升到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所有速裁审判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仅为3天。
到目前,屯溪区法院速裁法庭共收案841件,结案率和调解率达100%,涉案标的额达4500多万元,70%以上的案件即立、即调、即结,并当庭履行义务。(记者 吴江海 通讯员 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