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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学和法律界学习新修正刑诉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10: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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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超)昨天,全区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新修正刑诉法座谈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苏德良要求,此次修改条文逾百条,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重要完善,并强化了司法公正性、突出了保护公民权利、规范了职权机关的行为。全区法学界、法律界要把学习这部法律作为当前一个重要任务,转变思想,统一认识,在学习、吃透法律条文基本精神上下工夫。要完整把握立法宗旨、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保证正确地使用和执行法律。此外,公检法等机关要妥善处理新旧法实施的衔接、过渡问题,从工作模式着手,积极创新办案机制。

  在座谈会上,我区高校法学教授、律师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法学专家,围绕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现实意义、重要作用、主要修改内容及亮点、如何实施好这部法律等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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