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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屡禁不止,历来为百姓群众所深恶痛绝。为治理餐桌上的腐败,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就增设了一块“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的牌子,简称“禁酒办”。
多一块“禁酒办”的牌子,本不足为奇,“禁酒办”之所以能蹿红网络,就在于它早不禁,晚不禁,偏偏禁在午间喝酒。牌子挂出去了,当然要有人员,有办公场所,还要添置办公设备。按照宁陵县回应,这“禁酒办”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财政负担。笔者想,国人的关注点或许不在于这点,人们关注的是这“禁酒办”究竟有多大作用,要抽调多少人来监控全县的公职人员在午间有没有喝酒,他们分身有术,忙得过来吗?再者,若是“禁酒办”的工作人员午间喝酒由谁来监督?
此外,午间禁酒,到了晚上,正是灯红酒绿璀璨之时,在夜幕掩护之下,多少公职人员奋斗在“酒精考验”的战场上?难道宁陵县就不禁止公职人员在晚上喝酒吗?
作出“禁止午间饮酒”这样的决策,成立并挂出“禁酒办”这样的牌子,宁陵县绝非“单家独店”。在崇尚改革创新的今天,也许我们决策的领导干部都学会了换位思考,喜欢置明摆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条文于不顾,而喜欢另辟蹊径,标新立异,于文字游戏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既自欺欺人,又贻笑天下。可笑,可叹,可气,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