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设5年过渡期 编制只减不增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09: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影响3000多万“事业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昨日发布。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渡期一般为5年,过渡期事业编制只减不增。

  《指导意见》影响3000万“事业人”

  资料显示,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其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昨日,这一关乎几千万人利益的意见一出台,马上引发多方关注。

  意见提出,要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同时,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公益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

  在三类基础上,要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一直为公众关注,比如当前的高校等级森严,备受诟病。意见提出,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责任编辑:李中国

热词:

  • 转企改制
  • 事业单位改革
  • 分类改革
  • 指导意见
  • 事业人
  • 农技
  • 事企分开
  • 高等教育
  • 义务教育
  •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