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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出台《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滨海新区“十大改革”确定的各项任务,争创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确定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目标任务和十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新区改革将坚持“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统筹规划,科学设计”、“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原则,到2015年,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十大改革重点项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模式基本确立,以自主能动的市场主体、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社会公平的保障体系、完备规范的法制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对全国改革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为深入推进十大战役,努力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十二五”时期,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将以“十大改革”为重点和抓手,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改革等。(首席记者张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