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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16日电(记者王秋凤)“泥头车”运输撒漏已成为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广西南宁市近日出台了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公司化运营、禁止个体“泥头车”上路的新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与2005年公布实施的《办法》相比,新《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规定专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自有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南宁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数量要求;明确禁止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新《办法》还规定,今后南宁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将实行许可制度,市民未经市容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但从便民角度考虑,对于总量在5吨以下(含5吨)的家装少量垃圾,市民可将垃圾交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或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进行有偿清运,不需要办理处置许可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