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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去年年底,天津市破获了以卖保健品名义骗取他人医保卡的骗保团伙。团伙主谋刘某被和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日前,骗保团伙第二涉案人焦某也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焦某是某保险公司推销员,因业务关系结识刘某,得知刘某用糖尿病人的医保卡到医院取药后倒卖赚钱,在了解了刘某如何使用医保卡取药套现后,焦某看到了其中的利益,也用此方法开始“赚钱”。焦某骗取了6个人的医保卡,每天都拿着这6张医保卡辗转多家医院冒名就医,办理虚假门特,超量购买糖尿病药品,并将药品倒卖给药贩子,从中套现牟取私利。仅2009年4月至9月期间,焦某持这6张骗来的医保卡在医院频繁刷卡取药共22万多元,其中社保基金支付20.4万多元。没过多久,焦某的违法行为引起了社保稽核部门的注意,市社保中心通过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发现焦某违规骗保的多项证据。同时,社保中心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焦某骗取医保卡非法倒药获利的违规骗保行为。
社保中心在掌握焦某的大量违规骗保证据后,立即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社保稽核人员积极配合市公安局侦查人员一起搜集证据。日前,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社保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另据了解,为了依法打击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去年年底,社保经办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联手,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成立了社会保险反欺诈联合办公室。发挥各自优势,打击违规骗保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规骗保人员及违规骗保机构负责人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社会保险反欺诈联合办公室,本着“控制在先,打防结合,依法办案,分工协作”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打击,对医保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医保卡是广大参保人员看病报销的电子身份证明,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医保卡(社保卡)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参保人员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参保人要诚信就医,自觉做到医保卡自己管自己用,自己的卡不给别人用,自己也不用别人的卡。像焦某这样为了谋取私利违规骗保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现就要承担骗保责任,轻则停卡、退款、上黑名单,影响今后刷卡就医,重则还要受到法律制裁。医保基金是每个参保人员的看病钱、救命钱,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基金安全,就是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侵害。
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欺诈违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请拨打社保中心稽核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23030390。还可以采用当面举报、信函或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的形式进行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讯员曲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