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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魏红萍 单坤摄影报道)4月9日,在责令限期拆除无效的情况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苇湖梁派出所以及苇湖梁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强制拆除了位于103团砖厂北侧的10处共计427.31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 4月5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103团北侧一块近200亩的国家储备地上修建房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于当日调查后,发现该地域有10处房屋均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为了能够有效拆除违法建筑,也不给违法者造成较大的损失,乌市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当天下发了限期拆迁通知书,要求违法者在3日内将违法建筑自行拆除掉,然而限期拆除无果。4月9日,乌市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这一区域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与此同时,乌市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还对位于乌市七道湾路苇湖梁电厂附近的几处违章建筑,及一处废品收购站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