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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长春北路社区华源小区,保洁员师粉美在清理垃圾。师粉美说:“每月1700元收入,工作地点离家又近,我对这份工作很满意。”
天山网讯(记者张昕宇 甄世新摄影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新疆各地将继续全面落实《关于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意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强化24小时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长效机制,跟踪落实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去向和享受政策情况,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动态清零。
据悉,今年自治区将继续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机制。全区各地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年度就业考核目标,按照“动态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就业去向,加强零就业家庭实名制动态管理,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街道(镇)、社区,形成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援助工作格局,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实现动态清零的目标。
同时,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结合全区实际,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统计制度,在统计报表中,增加零就业家庭就业去向,享受就业政策人数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掌握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情况;落实零就业家庭实名制登记制度。各街道(镇)、社区对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再一次进行调查摸底,完善零就业家庭档案,并输入微机,实行信息化实名制动态管理;完善零就业家庭岗位援助制度。对经认定符合援助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核发《就业援助卡》,提供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根据就业去向,享受就业政策,实行跟踪服务、定期走访,实施不就业不脱钩的“一对一”帮扶措施。
全区各地将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针对零就业家庭实际情况,采取认定一户,帮扶一人就业;深入各类企业,宣传各项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支持零就业家庭人员自主创业;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通过落实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等政策,提高他们的就业稳定性。
自治区还将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落实优惠政策促就业。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提升就业能力。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帮助落实技能、创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以促进稳定就业。
背景:
2010年7月8日,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意见》,要求全区所有城镇在2010年7月31日前,对已经产生的零就业家庭,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实现至少一人就业;8月1日起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实现24小时内托底安置就业。
截至2011年年底,全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4.2万户,帮助实现就业4.8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