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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县人保局长因贪获刑 家中被搜出百余子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0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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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相关方面获悉,河南省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王自涛因犯贪污罪,被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场从2010年年初开始,经历了两次重审的马拉松式审判,暂告一段落。王自涛所涉的罪名也从最初的贪污、受贿、单位受贿、非法持有弹药到现在的仅贪污罪一宗。

  被控非法持有弹药罪等四罪

  现年57岁的王自涛,系河南省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2008年6月19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王自涛被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逮捕。

  2010年2月4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王自涛被控犯贪污、受贿、单位受贿、非法持有弹药等4项罪名。检察院同时指控滑县劳动保障局犯单位受贿罪。

  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2006年9月21日,王自涛以领条的形式,分两次从滑县劳保局会计李某经管的招商引资奖金账中取走现金10万元,后王自涛将领条原件从李某处要回,给了李某104301元的票据来冲抵其取走的现金10万元。而这些票据中,有97181元的票据在会计李某经管的另外一本小金库账中,已经作过支出。被告人王自涛采取重复支出的方法将97181元公款据为己有。

  检察院指控,王自涛采取类似手段,还将另外一笔金额为34861元的资金据为己有。除此之外,王自涛还通过多种方式,将3笔金额分别为20900元、25500元和50000元的资金侵吞。

  在检察院指控的受贿罪名中,王自涛被指收取了4笔分别来自王某、刘某、祝某的贿赂,包括现金共4万元和索尼摄像机一部。3人在不同时间给王自涛送礼有一个共同动机“为谋求医保中心主任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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