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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家言
律师兰社春丢了一张实名制火车票,拿着身份证去补票,却被铁路工作人员告知,根据规定,在购票信息解锁后只能重新购票,不能补回原票。兰律师只好再掏172元票款,重新购买一张火车票。于是他写了两千多字的公开信,直陈不予免费补票的不合理性。(4月12日《华商报》)
看到报道,我感到非常吃惊。因为铁道部去年10月18日发布消息称:“到明年春运前……实名制火车票挂失补票办法也将出台,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有望通过挂失的办法补回车票。”没想到承诺还没有兑现。
这的确是一件“技术含量”很低的小事。因为是实名火车票,一张车票对应着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售票系统里有据可查,车站很容易查证申请补票者此前是否购买了车票,若情况属实,即可免费补一张车票给他。
补办实名火车票不应再次收取票款(也许可以适当收取手续费),从铁道部去年的表态看,他们似乎也是这样认为的,即“通过挂失的办法补回车票”。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因为是实名火车票,其他人捡到丢失的车票无法使用,即使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来的车票,他也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张,将另一张作废。所以,免费补票并不会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也不会让旅客有贪便宜的机会。
火车票实名制有利有弊,旅客承受了它的弊端,自然有权享受它的好处,实名制的优势应得到最大程度利用。自去年6月1日动车组列车全面实行实名制以来,就一直有旅客不断反映补票问题。时间过去快一年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距离铁道部承诺的解决时限也过去了好几个月,承诺仍然没有兑现。那么就再提醒一下:请问,实名火车票补票办法还要“研究”多久才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