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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4月13日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袁丹) “公务用车树形象、文明礼让我践行”倡议发出后,省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纷纷响应,对公务车驾驶员的文明驾驶行为做出约束。
“对驾驶员文明驾驶行为的提倡和约束应当落到实处。”13日上午,省人大机关车队副队长陈锡广说,作为党政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工具,公务车的文明礼让问题一直是公众重点监督的对象,为强化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意识,机关每两周开展一次车辆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掌握文明驾驶行为和学习规章制度,同时邀请交警部门用真实事例进行警示教育。
陈锡广从事公务车管理工作30多年,对于公务车驾驶员文明行为的重要性深有体会。陈锡广说,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务车出车记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警告甚至处罚。
“如果纯属因个人原因而随意造成的违章,驾驶员就要自己缴纳罚款,同时核发的出车补助也将被相应扣除。”陈锡广说,在年底进行的“优秀驾驶员”评比中,一些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驾驶员将不能获得评比资格。
倡议发出后仍有公车不文明行驶
本报济南4月13日讯(见习记者 刘帅 记者 董钊) 在“公务用车树形象、文明礼让我践行”的倡议发出后,仍有公车存在不文明驾驶的现象。
13日上午,在省城南门桥附近,1辆“鲁O”牌照的汽车逆行,遇到对面公交车驶来时,强行变道造成险情。
13日17时左右,记者在济南经十路与山师东路十字路口看到,1辆“鲁O”违规变道。历山路和平路路口也有上述现象发生,两辆公车先后强行变道,造成后方车辆行驶缓慢。
没有社会参与将失去意义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成认为,倡议本身值得肯定,这是在维护政府形象方面做出的尝试,但问题的关键是,倡议的内容能不能落到实处。或者说,倡议是一个方面,至于如何去落实,谁来推动落实,谁来监督,监督之后的反馈如何实现,都是应当思考的问题。“公车不文明行驶,对政府形象也是一种损坏。在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如果不能引入民众的参与,将有可能让倡议失去应有的意义。”
山东大学地方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方雷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务车不文明驾驶透露出的信息中,不乏‘官本位’思想。所以,公务车文明出行,一方面需要驾驶人员提高自身约束能力,同时也需要通过制度和规定加大违法成本。” 本报记者 董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