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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4月14日讯 (记者 谢贤伟)日前,省经贸委发布《“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将稳定在2500万吨/年左右,煤炭产量将控制在2300万吨/年左右。科学、安全、环保,成为我省“十二五”煤炭生产开发的关键词。
保障自产煤炭稳定供应
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探明煤炭资源量约15亿吨,保有可利用资源量约10亿吨,后备资源可利用资源量约3亿吨。全省煤炭资源稳定均衡生产可采期约28年。
在“十一五”期间,我省煤炭生产开发成效显著。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利用程度逐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
但我省作为缺煤省份的定位仍未改变。受政策、运输和煤炭接卸能力等因素影响,省外煤源存在较多不确定性。而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煤炭需求趋势上升,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煤炭生产开发,稳定省内煤炭产量,保障自产煤炭的可靠稳定供应,重要而紧迫。
转变煤炭发展方式
“十二五”期间,我省煤炭产能将保持稳定,但结构调整的力度会更大。规划提出,全省共将关闭煤矿17处、淘汰落后产能60万吨/年以上。2015年底,全省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数量控制在290处以内,全省煤矿企业总数控制在196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