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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海平
去年12月份,在校中学生晓辉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干部砍树的照片,并配上带有侮辱性字眼的对白和评论,结果被6名村干部告上法院。近日,法院认定晓辉构成名誉侵权,判其向村干部书面道歉,其父母赔偿696元。
社会已进入陌生人社会,哪怕同一条村子,乡亲们朝晚见面,对村官说话也要小心,否则分分钟官司缠身。一位中学生,对村干部乱砍树不满,发个微博,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就因言获罪,让人感叹人心不古。
村官虽然不是官,但现官不如现管,在村子里,村官就是“一哥”,手握公共资源的分配。村民对村官的行为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哪怕说重了、说错了,也应该宽容对待,而不要轻易动用司法武器。因为对监督的保护,有利于防止村官滥用权力,从而有效保障村民的权益,增进农村的公共利益。
从农村的现实来看,村民对村官的监督不是太强了,而是恰恰相反。表现在:一是监督缺失,村民不善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二是监督滞后,乡镇往往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三是监督制度难以落实,惩治不力、预防无效。正因如此,一些村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牟取私利、贪污腐化的现象比比皆是,经济发达地区尤其严重。对此,村民监督只能进一步强化,而不能弱化。
当年,美国“沙利文案”的法官布伦南在判词中写道,“在自由争论中,错误意见不可避免。如果自由表达要找到生存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意见的表达。”我想,村民监督村官,哪怕说错了,也应该宽容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