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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个人发布危险品信息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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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蕾)近日,包括市公安局、市网管办、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管理的通告》,首次明确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相关信息,并明确了网站主办者的义务。

  上午,市公安局通报,目前利用互联网发布危险物品信息从事不法生产、买卖活动的问题日益突出,危险物品交易主要通过网络进行,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

  此次《通告》首次明确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的相关信息,且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站主办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通告》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在其网站发布的信息有明显属于违规的危险物品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网站主办者要定期对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网上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虚拟社区等的管理,认真审查发帖内容,如发现违规信息,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市工商局首次推出了合法主体商务网站的垂直搜索引擎,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我们发现,很多违法行为发生在非法主体商务网站上,也就是俗称的无证照网站。”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经过去年7个月的努力,目前市工商局已经取得了技术上的突破,具备了自动搜索、发现定位非法主体商务网站的能力,目前正在申请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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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14日至3月14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治网络黑市“春风行动”专项行动,网安部门对互联网贩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禁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清理涉及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信息15526条。 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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