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通讯员 邓科 记者 颜家文 实习生 方芳)自4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新增九大项21小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年检项目等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市民今后办理这21项公安业务,不用辗转奔波。
市公安局于2009年3月开始在政务中心开设窗口对外开展业务办理工作,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项,分别是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特种行业(典当业、旅馆业)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核发。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户口迁移审批。其他服务事项1项:二代身份证办理。
此次新增进窗事项后,市公安局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事项达到28项。
这21项新增的项目为:
(一)机动车办理业务:①补、换领机动车号牌;②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③换领等级证书;④机动车联系信息变更备案;⑤机动车临时通讯牌证核发。
(二)驾驶证办理业务:①补领驾驶证;②有效期满证;③超龄换证;④驾驶证损毁换证;⑤驾驶人登记住所变更换证;⑥补领体检回执;⑦驾驶人联系信息变更备案;⑧机动车驾驶证审验;⑨机动车驾驶证年审。
(三)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告许可。
(四)枪支运输许可。
(五)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六)爆炸人员许可证复审。
(七)公务用枪持枪证备案年检。
(八)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九)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