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厦门思明区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调处平台[2012-04-13]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华网福州4月13日专电(记者苏杰、郑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的现状,厦门市思明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集合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所有的部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群众。

  记者在思明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看到,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涉及的部门,包括交警、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法院、保险公司等均在这里设立了窗口,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诉前保全、民事立案、巡回法庭办案、保险远程定损和理赔等“一条龙”服务。

  据介绍,2010年,思明区交警部门与区法院、司法局合作,先后组建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推行了“交通事故现场司法确认”制度,使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处理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2010年12月,思明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正式成立。

  “交通事故现场司法确认”是思明区高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一大特色。思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余建国说,以往,交通事故经交警确定责任并调解后,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一方反悔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只能通过再次调解或诉讼渠道寻求救济。2010年8月,思明区法院与交警部门出台“交通事故现场司法确认”制度,对损失较轻(3万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由法院委托交警,将事故处理与法院司法确认申请程序合二为一,由交警对事故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在路面上当场申请司法确认以固定调解结果。思明区迄今已对4400多起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进行现场司法确认,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完)

热词:

  • 道路交通事故
  • 思明区
  • 一站式
  • 交通事故现场
  • 交通事故当事人
  • 纠纷处理
  • 2010年
  • 事故处理
  • 一条龙
  • 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