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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欠债2万拒不申报财产的老伯被拘留。资料图片
欠债不还,家有上百平方房产拒不申报
4月11日,佛山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一名年过半百的老伯因欠债再次被推上法庭,最终被法警带上冰冷的手铐,强制执行还款。
卖保险私吞代理方2万元
现年58岁的张伯是一名保险推销中介,按规定,他从保险总代理林女士处领取保险单后,向客户推销,事后必须将保险费交回给林女士。2011初,张伯向熟人兜售了14份保险,回收的保险费用有2.16万元,但张伯却迟迟未交给林女士。多次讨要未果之后,林女士将张伯告上法庭。
原告代理人马先生介绍说,去年8月13日,该案开庭审理后,张伯本人并没有在法庭赖账,相反他很坦然地承认了欠债事实。随后也完全接受了当庭的协调决定,张伯本人当年9月偿还了其中1万元,余款承诺2011年底还清。但截至今年2月份,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了协定还款日期时,张伯依旧没有将余款还上。多方催促未果的情况下,张伯再次被推上了法院。林女士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款。
拘留15天强制执行还款
2月7日,执行法官依法将张伯传唤至法院,要求张伯依法申报财产。当时,张伯支支吾吾没有回应。随后,执行法官对张伯的财产展开地毯式搜索。
4月9日,执行法官发现张伯在佛山有一处104平方米的房产,这个事实说明张伯是完全有能力偿还区区2万元的。4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这次,张伯依旧怀着侥幸的心理来到法院。面对执行法官要求自己申报财产,张伯依旧漠视法律赋予他的强制性义务,生硬地回答说:“我不申报财产!”张伯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随即受到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张伯才悔恨地打电话给家人告知他们相关情况。直到这时,张伯的女儿才知道自己的爸爸发生了什么事。
知多D
2007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