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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等23家社会组织获得我市2012年第一批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从2011年度起,这23个非营利组织将在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此前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规定,属于非营利组织企业的,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等五项收入免税。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30多家社会组织提出免税申请,此次有23家社会组织通过认定。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提醒,这23家社会组织即日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