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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12日消息:侵犯国有资产的“蛀虫”犯罪有何特点?如何预防和遏制这类犯罪?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在本市法院系统首次专题发布侵犯国有资产犯罪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09至2011年,该院及所辖的10个区县法院共审结一审侵犯企业国有资产犯罪案件91件,涉案123人,犯罪金额高达3.2亿余元,人均犯罪金额260余万元。
91件侵犯企业国有资产犯罪案件涉及的行业有建筑业、金属冶炼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医疗服务业等。涉及的罪名有4个,贪污罪60件,占66%;挪用公款罪20件,占22%;私分国有资产罪10件,占11%;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1件,占1%。
这些“蛀虫”犯罪有四大特点:涉案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窝案串案多,多个犯罪主体沆瀣一气;犯罪手段多样化复杂化,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小金库”现象严重,成为腐败“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