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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酒后驾车,就这样,李明(化名)开车撞伤两人,其中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为摆脱酒驾嫌疑,他在逃离现场19个小时后投案自首,“他想等自己体内的酒精消耗完。”昨日下午,昆明市交警二大队通报了此案。
酒驾肇事,逃逸19个小时仍被认定
3月13日23时30分许,李明驾驶一辆银灰色奔驰轿车行驶至华山南路与正义路交叉口东口时撞翻了两辆电动车,又冲向了人行道连续撞上三棵行道树、一根水泥电线杆和一根路灯杆后停了下来。被撞的两辆电动车,一辆受损并不严重,另一辆电动车上的姐弟二人一死一伤。李明见状扔下车迅速逃离现场,警方随后展开调查。14日17时23分,李明打110报警投案自首,并对驾车肇事一事供认不讳。
在大量查缉工作后,民警认定李明属饮酒驾车肇事逃逸。3月21日,昆明市交警二大队作出事故认定:李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在道路右侧通行,且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最高行驶速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李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李明在19小时后投案的初衷为拖延时间,将自己身体内的酒精降至为0,从而逃脱酒驾的惩罚。”侦办此案的民警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直接报警,因为在法律证据的使用上,除了酒精检测可作为直接证据外,若存在客观证据也会为其定责。”
据悉,李明有酒驾、逆行、肇事逃逸等“罪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于3月29日批准对李明实施了逮捕。目前,李明被羁押于昆明市看守所。
(魏文青见习记者卜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