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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通知,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报考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按不同的奖项及等级,分别给予免试、加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获奖学生是指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进入省内高职院校与获奖项目相对应专业就读;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同等条件者,可由学校优先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省招生办公室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另据了解,凡报考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获奖中职毕业生,必须具备广东省“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未报名的免试生可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