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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涛
24岁的女子在除夕夜坠楼死亡,警方排除他杀可能。其父母认为是意外死亡,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索赔,而平安人寿则认为是自杀,拒绝理赔,双方闹上法庭,涉案保险金额42万元。昨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一审驳回死者父母诉求
2011年2月3日,当日正是除夕,余某某凌晨3点半从东莞厚街住所内房间飘窗坠楼,警方尸检认定,其因感情问题坠楼死亡。
余某某父母在诉状中称,余某某的爱情、事业均处于蒸蒸日上的阶段,种种迹象显示其死亡完全属于“意外”。余某某生前曾购买保险,其父母向平安人寿提出42万余元的理赔申请。平安人寿称余某某属于自杀,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福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排除他杀可能,据此可以推定余某某的死亡原因为不慎失足坠楼或者故意跳楼自杀。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余某某是因意外死亡,所以福田法院一审驳回余某某父母的诉讼请求。对此,余某某父母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死亡原因仍是二审焦点
昨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某的死亡原因依然是二审的庭审焦点。
余某某的父母上诉称,公安机关没有作出任何认定自杀的结论。其认为,在广东地区由于夜生活丰富,气候宜人,人们的晚间活动延伸至深夜甚至凌晨都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所以一审判决认为,“余某某不可能在凌晨时间在窗台边进行正常活动,而推断余某某自杀可能性较大”这一推断错误。
昨日的庭审,平安人寿的代表依然表示,根据警方的结论,余某某的死因倾向于自杀。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