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日前,高州市质监局联合茂名市质监局,在高州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的协助下,在高州市某供气有限公司查获一起气瓶违法充装案件,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已充装好液化石油气的过期钢瓶91个。
日前,茂名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高州市石板镇的高州市某供气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充装车间大门紧闭,但充装台上有充装人员正在充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十分可疑。不久,充装车间大门打开,一辆五十铃货柜车和一辆三轮摩托车准备离开该公司。茂名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迅速上前,截停上述车辆,并要求他们接受检查,但两车司机拒绝接受检查。随后,高州、茂名两级质监局和高州市交运局执法人员及高州市公安局石板镇派出所民警相继到达现场。经现场检查核实,这2辆车共装载已充装好液化石油气的钢瓶188只,其中在检验有效期内钢瓶97只,超期未检钢瓶42只,螺栓式报废钢瓶(俗称“螺丝瓶”)49只,上述钢瓶均没有粘贴警示标签,部分钢瓶瓶阀有封口标签,封口标签标示内容为“高州市某供气有限公司”字样。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钢瓶进行了扣押。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