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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租房下周一起接受申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17: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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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关鸿江报道)下周一起,乌鲁木齐即将公开摇号分配的500套公共租赁住房正式受理配租申请。

  4月11日,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4月16日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居民就可向所在地街道办、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据该负责人介绍,近两年,乌鲁木齐建设的公租房均为高层,而高层的施工期为两年。这也就是说,2010年乌鲁木齐开工建设的500套公租房可交付使用,所以年内只能对这500套进行配租,而2011年开工建设的5007套公租房将于明年进行配租。

  公租房建设区域主要集中在沙区红庙子片区、水区七道湾工业园片区。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公租房建设面积为35-60平方米。目前,公租房租金的具体标准正在制定当中,原则上会按低于同等地段市场价格20%执行。

  此外,公租房的建设也是按简单装修标准进行,配置有灶台、卫生洁具等,家具家电需要承租人自行添置。

  2月15日正式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乌鲁木齐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其中,仅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者要求具有本市户口,后二者凭《居住证》即可有机会申请公租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之后,即可获取租赁资格,租期一般为3年至5年。

  公租房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3、大中专毕业或职校毕业年限不满5年;4、已与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连续签订两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一次性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实际工作3个月以上;5、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申请公租房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信息登记表;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3、身份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6、住房情况证明;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1)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2)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证的,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3)重残人员及患有大病人员的,需提供区(县)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注: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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