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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两年找不到家可落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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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日讯(陈伟 记者卢军)记者从11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暨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会议了解到,哈尔滨“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11日全面启动。据了解,对经过两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于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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