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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 我省城镇新增 就业300万人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08: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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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日讯(实习生 史东旭 记者 王松岩)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

  目前,我省劳动力供求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年均160万人,而每年仅能提供80万个就业机会,劳动力供求动态缺口为80万人左右;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的不相适应,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问题并存;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矛盾汇集。同时,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就业问题成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加,加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每年需就业总量超过25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在原有转移就业人员的基础上,全省还有300多万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潜力。

  “十二五”期间,我省就业规模将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计划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0万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560万人。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有效控制失业,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同时,劳动者将得到有效培训机会,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8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2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

  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我省将达到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6.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劳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明显增强。

  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全省街道、乡镇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基本完成,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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